长沙拥有房屋
题号: YZqZ

在长沙拥有房屋的张某于2020年3月1日与李某约定,当张某的儿子当年考上武汉大学的时候,张某将其儿子住的房屋租给李某居住,以下表述正确的是:

A、这是一个附期限的合同
B、这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
C、这是一个附生效条件的合同
D、这是一个附始期的合同

相关题目

长沙拥有房屋2020年3月1日约定,儿子当年考上武汉大学时候,将其儿子房屋租给居住,以下表述错误:

A、因合同成立但未生效,张某有权在儿子高考前单方解除与李某的租赁合同
B、因合同成立但未生效,李某有权在张某儿子高考前单方解除与张某的租赁合同
C、张某在儿子高考分数出来之前又和王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若张某儿子考上了武汉大学,则张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因侵害李某的利益而无效
D、张某在儿子高考分数出来之前又和王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,不管张某的儿子是否考上武汉大学,张某与王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都不会因此受影响.

长沙拥有房屋
已解答

房屋租给使用,双方约定应在儿子大学毕业后十天内腾出房屋,这一协议属于( )

A、附解除条件的合同
B、附停止条件的合同
C、延缓期限的合同
D、附解除期限的合同

李某房屋租给张某
已解答

房屋租给使用,双方约定应在儿子回国后十日内腾出房屋,这一协议属于( )。

A、 有名合同
B、 效力待定合同
C、 附条件合同

李某房屋租给张某2021年单招考试职业技能模拟题
已解答

房屋租给使用,双方约定应在儿子大学毕业分配北京后十天内腾出房屋.这一协议属于

A、

附解除期限的合同


B、

延缓期限的合同


C、

附停止条件的合同


D、

附解除条件的合同

李某房屋租给张某
已解答